一、店堂广告登记范围
店堂广告从广义讲,泛指利用店堂空间或其建筑物及其控制地带发布的广告。根据《店堂广告管理暂行办法》的规定,为推销商品、服务,在店堂建筑物控制地带自行设立的店堂牌匾广告(仅以企业登记核准名称为内容的标牌、匾额除外),应当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。
设在户外的店堂牌匾广告,属于当地人民政府户外设置规划范围,设置地点依法律、法规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,依照户外广告予以管理,可不再进行店堂牌匾广告登记。
二、申请店堂牌匾广告应当提交的文件
(一)营业执照或者其他关于法定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。
(二)含有广告发布地点、形式的申请报告。
(三)广告样件。
(四)广告管理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。
三、店堂牌匾广告登记办理手续
办理店堂牌匾广告登记,应当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广告管理部门提出申请,提交有关文件。
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在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齐备后予以受理,并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。对经批准设立的店堂牌匾广告核发《店堂牌匾广告发布登记证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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